查看: 2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经济观察报声援被通缉员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30 16:0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济观察报声援被通缉员工
2010-07-29 07:40   经济观察报

在仇子明新浪微博的左上方,是一张复古作旧底色照片。仇子明站在两堵大墙的中间,狭窄的墙体间隙里只够瘦小的他勉强容身。抬头远望,却因大墙之阻挡,目光惆怅。

  现在,因为连续报道浙江丽水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

  从通缉令发出的一刻开始,这两堵大墙,似乎离这位年轻的记者越来越近了。一堵是遂昌警方建造的看不见的大墙,一堵是随时可能面临的看守所里真实的高墙铁网。

  南都记者 纪许光因为连续报道浙江丽水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详见南方都市报昨日A17版报道)。昨日,在南都对此事件进行披露后,《经济观察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公开声明,声援被通缉记者,谴责有人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

  昨日下午,《经济观察报》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发表公开声明。在声明中《经济观察报》措辞严厉,提出五点意见。声明指出,其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经济观察报社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声明中还指出,记者仇子明在对凯恩股份进行调查报道过程中,左旋肉碱副作用毛孔纤体霜推荐瘦腿保湿乳液排行榜祛痘什么细致毛孔最好日霜毛孔大怎么办曾多次受到利诱和威胁。

  《经济观察报》多名高层领导在与律师进行沟通后,这样评价事件:遂昌县公安局在对本报记者仇子明进行网上通缉之前,未对记者本人及《经济观察报》发稿编辑及审稿负责人员进行过任何调查,在对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目的均不了解的情况下,即对记者实施网上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郭宏超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观察报》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该报社已于昨日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以及新闻出版总署递交抗议材料。

  而《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引用声明中的话说,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他们将尽一切可能捍卫媒体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仇子明现在很好,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事件发生后,仇子明正常工作受到干扰,但这种情况应该会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有所改善。

  南都记者发现,仇子明的报社同事昨日在自己的MSN和外联通讯工具上写下“如果需要审判舆论监督,那么请让我们一起站到被告席上”。
  《经济观察报》一名编辑说,浙江警方此举伤害了报社记者的感情,希望事件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公正处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鲜花鲜花 鸡蛋鸡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用百度帐号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