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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IGZ艾加循环理财计划(以下简称“艾加循环理财”)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作性,积极回报理财会员,引导理财会员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IGZ公司投资理念及宗旨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同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理财会员回报规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IGZ艾加循环理财制定本规划的目的
IGZ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理财会员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IGZ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理财会员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理财会员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会员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3、平衡理财会员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规划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并结合理财会员(尤其是中小理财会员)、独立董事或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至少每年审议一次理财会员回报规划,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对理财会员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理财会员回报规划应以理财会员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五、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各类保障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股权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现金分配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理财大会召开后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理财会员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1%,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给理财会员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1%。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理财会员现金分红政策: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股权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股权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美元。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利润增长迅速,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根据全体理财会员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根据理财会员得到理财宝情况给予配股。
六、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理财会员分红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成果,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自己需求,并结合理财会员、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3、股东大会对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以理财会员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IGZ艾加循环理财
2014 年 9 月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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