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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日,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重庆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涪陵、巫溪、沙坪坝、南川4个区县。其中,涪陵区白涛街道一中学副校长因办乔迁宴40桌,收受礼金4.9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龙网8月11日20时讯(记者 杨涛 实习生 何倩)今(11)日,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重庆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涪陵、巫溪、沙坪坝、南川4个区县。其中,涪陵区白涛街道一中学副校长因办乔迁宴40桌,收受礼金4.9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称,今年2月12日,涪陵区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副校长秦文锋在涪陵某酒楼办乔迁宴40桌,并邀请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教职工参加,共收受240户赠送的礼金49100元。其中,涉及管理和服务对象34名,礼金7600元。
7月23日,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秦文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点名通报。 6月4日,巫溪县城厢镇新坪村综合服务专干向长俊以孙子满月为由,办酒席8桌,收受礼金9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7月,经巫溪县城厢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向长俊新坪村综合服务专干及妇女主任职务;对新坪村支部书记李仕平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新坪村支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6月23日,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社区工作人员李长胜、杨群、郭九会、陈奇志、梅凤5人违反工作纪律,利用午休时间,在社区日间照料站打麻将娱乐,在社区居民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月4日,天星桥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5人通报批评处理。
5月31日至6月3日,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魏大文将水江镇人民政府公务车辆,与水江镇欣顺煤矿(系私人企业)业主韦会华车辆交换使用。
南川区区纪委给予魏大文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100元;责成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立即整改,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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