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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挂车致高速路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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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1:1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谢辉记者段波)一辆满载新车,且超高、超长、超宽的牵引挂车途经遵赤高速时,因刹车系统出现故障,司机将挂车停放于路边,导致高速公路缓行30多分钟。最终,该车司机因车辆“三超”等违法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
今年6月29日,遵赤高速公路赤水至泸州段开通以来,不少“三超”货车及非法改装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给坡陡、弯急、桥多、隧道多的遵赤高速公路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为严厉打击“三超”车辆上路,遵赤高速交警大队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
9日下午3时许,遵赤高速交
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巡逻至仁怀至习水方向376公里路段时,因道路交通缓行,大量车辆滞留在高速公路上,巡逻交警随即驾车赶往堵点开展调查。经查明,原来前方有一辆“形体臃肿”的超长、超高、超宽,且存在非法改装的牵引挂车,因刹车系统缺少喷水,车轮温度过高,司机不敢继续前行,将车停在路边,由于该车车体严重超宽,最终影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
经过半小时的疏通,遵赤高速恢复了畅通。事后,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牵引挂车司机蒋某还心存侥幸说:“车上装载的都是新车,装载得很结实,不会掉落。如
果牵引挂车不超长、超宽、超高,就装运不了,只要路上开慢点,不会出问题的。”
最终,交警部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蒋某“驾驶超高、超宽、超长车辆上路”处罚款100元、记1分;“驾驶超载车辆,未达30%”处罚款200元、记3分;“使用已擅自改变登记结构、构造、特征的机动车”处罚款500元,合并处罚款800元、记4分,并勒令其在就近服务区卸载货物,否则不得重新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提醒,“三超”车辆影响行车安全,严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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