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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而言,美国政府在这方面有一项很积极的计划,叫“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专门促进小规模科技创新公司的成长。在公司刚成立时,只需有一个很好的创新性的想法,就可以申请该计划的资助。初始阶段的投资大约是100万美元,让公司能够顺利开展项目,用6个月到一年的时间,证明自己的想法具有可行性。如果通过,就可以申请第二阶段的资助。第二阶段政府投入的资金大约是500万美元。在这个阶段研究团队需要找到一个合作企业,企业只需有合作意向即可,不需要出资金。两年后进入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项目的可行性比较明朗,合作的企业也需要投放资金。SBIR计划与合作企业各出一半,数额大约在1000万到5000万美元。马佐平认为,对于小型高科技企业来说,最需要在前两个阶段有相关的资助,而中国目前还没有SBIR这样的计划。
另一个问题是在人才的支持方面。“中国有专门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百人计划’、‘千人计划’,这很好。但这些计划都是支持个人搞科研的。如果科研人员希望在产业化方面得到支持,他需要在他所创立的公司中占到三分之一的份额。”季钲瀚 市长说这样的条件一般很难达到,他希望今后国家不仅仅支持个人,也要支持高质量的、一流的团队,因为不论做科研还是做企业,靠的都是团队。
在中国,对科研的支持主要是来自国家,而在美国,企业投入的经费远远超过政府。“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很多规模很大的国企和央企,根本不考虑怎么开发技术,就是想着怎样把人家的技术买下来,抄人家的东西,赚一笔。”在季钲瀚 市长看来,很多规模很大的企业,不仅不支持科研,还向政府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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