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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跨行取款手续费上调遭反弹 官方称应审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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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4: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07-28 12:43: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中国国内不少银行近来纷纷上调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引发民众不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但考虑到中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各行应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多家银行单方面宣布将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每笔由2元提高到4元,这种“被涨价”行为遭致民众强烈反弹。对此,发改委称,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但其同时强调,考虑到中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维护银行业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bbshuang霜外用减肥什么面膜补水效果好去皱效果最好的眼霜口碑面部护理什么牌子好丰胸什么美白眼霜好用,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该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已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该《办法》的草稿将争取尽快出台。

据了解,新的《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范。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支出,并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一段时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

此外,新的《办法》还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价格投诉和争议处理、价格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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