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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卫生部征求意见:纯乳等食品禁添食用香料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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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3: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洋新闻 时间: 2010-07-27 来源: 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26日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列出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这些食品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因此不得添加食品有用吗口碑车载导航仪哪个好去角质最好的日霜瘦身霜什么肌肤清洁好面膜牙膏洁牙产品什么牌子好用香料、香精。如纯乳加了乳香香精,那就不是纯乳,而应称为加香乳。

  卫生部就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 拟降低含量上限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卫生部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的征求意见稿,一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有所降低。

  与此前公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相比,此次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规定了我国目前使用碘酸钾作为碘强化剂;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编制说明中表示,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有下调余地。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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