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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http://harbin.dbw.cn 2010-07-27 10:40:50
东北网哈尔滨7月26日电据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从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统计局7月20日公布,200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61元。根据相关规定,2010年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将按2009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从原来的1276.25元提高至1463.05元。除灵活就业人员外个人按1%月缴纳失业保险平均从原来的12.76元提高至14.63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即每人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463.05元。职工淘宝特卖网好补水护肤品排行榜护肤增高药眼线哪个牌子爽肤产品好好补充营养素什么牌子的好实际工资高于1463.05元的,按实际工资缴纳失业保险费。对2010年未按时申报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如果单位缴费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其缴费工资的110%核定失业保险费;如果单位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1463.05元的110%核定失业保险费,即每人每月缴费基数为1609.36元。在征缴2010年8月失业保险费时,同时补收参保单位2010年5月至7月因缴费基数调整而差补的失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按1463.05元为缴费基数缴费,同时补缴5月-7月份失业保险费差补金额,个人缴纳比例为3%。执行时间从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
作者: (记者 于勇澜) 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马佐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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