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人
收藏本版 |订阅 | 回收站
搜索
嘉人美妆精英学院 美人经 美妆学院 【发帖必读】美妆学院论坛版规
查看: 121269|回复: 3210
go

[原创] 【发帖必读】美妆学院论坛版规   [!copy_link!]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24 17:22: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t19851111 于 2012-7-24 21:09 编辑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
而美妆学院主要致力于护肤、彩妆、美发、美体、健康等问题的讨论和相关信息的交流。
为更多不管是入门级,还是资深级的爱美MM提供一个分享平台哦。
私家美肤秘笈、至IN妆容打造分享,争做美妆精英!
☆☆☆☆☆☆☆☆☆☆☆☆☆☆☆☆☆☆☆☆☆☆☆☆☆☆☆☆☆☆☆☆☆☆☆☆☆☆☆☆☆☆☆☆☆☆☆☆

♥版面描述♥
1、原创:相关美容护肤、彩妆、美发美体等一些自己原创的内容。如果帖子的相关内容比较明确可以发到相应的分类中。
2、护肤系:美容护肤保养方面的心得分享,与讨论交流。
3、彩妆系:流行彩妆的心得分享,教学与讨论交流,鼓励真人使用过程。
4、美发系:护发以及发型的心得分享,与讨论交流。
5、美体系:瘦身以及身体护理等方面的心得分享,与讨论交流
6、健康系:在运动以及饮食等方面给身体肌肤带来的改善,与大家一起分享交流。
7、嘉人活动:由版主发布相关美妆学院的官网的活动。

♥发帖规则♥
1、请大家发帖与美妆学院相关的内容。比如:护肤、彩妆、美发、美体等内容。
2、支持原创贴。这个一个分享与交流的平台,更多的JMS是为了在这个平台上学习与进步。优秀的原创帖我们会做加精、推荐和置顶的鼓励。
3、发帖时,如果是属于求助、讨论等内容的可以再标题前注明,这个能更明确的让大家知道帖子的主题。
4、帖子的图片必须是原创或者是无其他网站的Logo。图片的尺寸建议最长不超过600。
5、美妆学院以交流讨论为主,严禁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任何带有买卖、推销倾向言辞,任何联系方式(包括邮箱,qq,地址,照片上面有网店地址等等)和链接(包括图片和文字)的帖子,均会作为广告处理。帖子中不得出现任何推销或团购言辞。违者删贴。多次违反者,封锁ID。对于用不同的ID一搭一唱的广告形式,一经发现,删贴;情节严重者封ID

♥删帖规则♥
1、内容严重散播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 造谣诽谤, 严重扰乱嘉人网站秩序的言论, 一律进行删帖处理。
2、发贴中带有广告成份或外网链接,在回贴中灌水或只有自己贴子链接以及含有广告内容回复的,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删除
3、散播广告行为恶劣者封ID处理。
4、恶意多次发布与晒货内容无关的水帖和重复帖子,视情况删除整个帖子或关闭帖子。
5、只有图片,没有文字内容的贴子也将被关闭并下沉6、发贴、回帖禁止灌水,只有表情或者发贴字数过少均视为灌水贴,版主有权删除。

♥加精规则♥
1、加精华的帖子必须有5页以上的累积,毕竟累积是美丽的沉淀....
2、由于版主和管理员无法每个帖子都仔细翻阅,如有个别软广帖被版主或管理员加精,请大家留言告之!我们将即使删除精华标准!
3、同样地,如果哪个MM觉得有你很稀饭的帖子而没有被加精,也可以留言版主或管理员申请加精哦!

美妆学院交流群 ☞  54194630  加群暗号:嘉人美妆学院+ID

谢谢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o^)/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鲜花鲜花13 鸡蛋鸡蛋
2#
发表于 2012-7-24 18:35: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7-24 19:42: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7-24 20:15: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7-25 11:18:4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O(∩_∩)O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7-25 11:24:13 | 只看该作者
恩,恩,支持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7-25 22:31:1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7-30 15:03: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7-30 15:06:16 | 只看该作者

CCTV证券资讯频道聚焦P2P健康发展



CCTV证券资讯频道聚焦P2P健康发展



进入2011年,随着民间金融的不断发展,政府监管机构开始更多关注民间金融、小额贷款行业的规范与发展。近日,银监会发布了《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对P2P平台风险作出提示,部分媒体对于此有所报道。针对相关话题,914日,CCTV证券频道新闻主编、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在新闻节目中对此进行了探讨。







苏培科表示,有需求才有市场,监管部门要想办法监管、疏导,而不是为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而堵死。应当允许发展,适当监控。应尊重合同法,不超过目前的法定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法来执行。他还认为,对于P2P小额信贷行业,不应一棍子打死,原则上鼓励创新,也需要加强监督。P2P行业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进入门槛、开放征信系统、完善法律法规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7-30 15:31:15 | 只看该作者
有才啊,这也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Archiver|嘉人网

GMT+8, 2025-6-28 11:13 , Processed in 0.04119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