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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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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yjohnson
时间:
2010-7-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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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将销毁
2010-07-29 13:45:19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法制晚报7月29日报道
销毁设备价值2.3亿元 可塞进集装箱 方便运输 日本相关负责部门向本报披露——
日方“移动式销毁”将在南京启动
日本遗弃在华60多年的化学武器,终于要在今年开始销毁了。第一枚销毁工作在哪进行?具体销毁过程又是怎样的呢?
记者昨日连线日本内阁府大臣官房遗弃化学武器处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本报披露了详细的销毁计划。
据该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初,中日双方经过协商,决定于2010年年底前,在江苏南京展开第一次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销毁工作,以“移动式销毁”方式进行。
根据《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化公约》)的规定,日本有义务处理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
所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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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遗弃在华化武销毁工作中,日本将作为作业的主体,向中方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支持。我国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将担任协助的角色。
据日方公开的资料显示,经日本政府招标,最终由神户制钢所负责移动式销毁设备的生产工作。
移动式销毁设备于2009年2月开始生产,当年9月底完工,耗资29.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3亿元)。该设备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塞进集装箱,方便到各处对遗留化武进行无公害的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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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中国销毁?
早在1999年中日双方谈判时,中国就要求日本将化武运送回日本进行销毁。
然而日本声称国内法禁止化武入境,国民也难以接受,加之遗弃化武长年在地下和水中掩埋,大多严重锈蚀变形,有的已出现渗漏,运输难以确保安全。因此,请求中方允许在中国境内销毁。
最后中方出于尽早处理此事的考虑,同意将化武在中国境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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